“媽媽你太沒本事了,還是某某某的同學媽媽有本事,看人家,都能把車開到校園里接送她放學上學。”說這句話的是伊犁哈薩克自治州、奎屯市第一中學初三的一名學生。3年來,奎屯市民政局局長晁正文經(jīng)常用公車接送上初中的女兒,還經(jīng)常把車開進校園里。為此,有學生家長將此事反映給了媒體,經(jīng)當?shù)丶o檢部門調(diào)查發(fā)現(xiàn):公車私用屬實,晁正文被免職。(7月13日中國廣播網(wǎng))
奎屯市民政局一名負責人說,晁正文今年45歲,多次獲得過表彰。平時工作時是非常務實和正直的,下屬眼中的晁正文干工作很踏實,責任心強,對待下屬很不錯,而且沒有官架子。按同事的反映,晁正文應該算是一位不錯的領導,剛升任民政局長沒多久,僅僅因為為了照顧女兒上下學而公車私用就被免職,是否有點冤。但筆者認為,照顧孩子和公車私用是兩碼事,照顧孩子不能成為公車私用的借口。
一直以來,官員公車私用問題時有發(fā)生,在社會上倍受關注。一些干部開公車上下班,用公車送孩子上學,接老婆下班,外出游玩等,堂而皇之地直接把公車當成了私車,用得是理直氣壯。應該說,從晁正文同志以往的工作表現(xiàn)來看是大家眼里公認的優(yōu)秀領導干部,她在不同的工作崗位上表現(xiàn)得都很優(yōu)秀,成績是有目共睹的,本還有大好的政治前景,卻因公車私用被免職,對她的處理很多人也感到很惋惜。但制度面前人人平等,工作再優(yōu)秀也不能成為免責的理由。
官員公車私用為何屢禁不止?筆者認為,這是官員的“官本位”特權(quán)思想作怪。把公車當成是一種權(quán)力、地位的象征,抱著僥幸心理,頂風違紀。在一些領導干部看來,處理公務用公車,處理私事用公車也無傷大雅。縱使國家三令五申,下面的官員仍是“令不行,禁不止”。如晁正文作為市民政局局長,認為自己是單身母親的領導干部,兼顧工作和家庭很辛苦,把用公車接送孩子當成理所當然的事,當成件小事,沒有考慮過影響和后果,最后被免職。就是因為像她這樣的領導干部放松對自己的要求,公私不分,把用公車當成了一種特權(quán),當成一種習慣。因此,公車私用問題就很難根除。(作者:曾阿良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