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3月底,商洛市商務局八十多歲的退休老干部王連龍剛裝修好分到的大房子,眼看著就能住進新房,沒想到卻被商洛市商務局法制科科長強行入住,直到2013年初王連龍老人去世都沒能住進屬于自己的新房子。面對記者,搶房的法制科科長很不以為然。(5月29日 網易網)
這套房子是2005年商洛市商務局的集資建房,之前對房屋已經進行了分配,并且每戶都在分配表上進行了簽字確認。這搶房科長表示,絕大多數都是通過搶占房屋的,對于自己搶占的行為還振振有詞,絲毫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。
這讓筆者不解的是,為何這樣一起荒唐的事件會發(fā)生在行政單位內部,甚至身為領導干部對于自身的行為還很不以為然。試問這樣的膽量又是從何而來的呢?
既然這位搶房科長表示,一大部分的人都是搶占房屋的,難道主管部門沒有人管嗎?任由其誰能搶到就得到嗎?這背后到底又是怎樣的秘密呢?搶占他人物品的行為和強盜又有什么分別呢?
據悉,房子被搶占后,房屋所有人進行了多次上訪,商洛市領導也對此事做過批示,但一直沒有解決。這暴露出的官本位思想極其嚴重,官大壓倒一切,在職的甚至比退休干部更高一級。
然而,面對這種種疑問,負責分房這件事的領導卻不愿提及此事,這種避而不談的表現(xiàn)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么?
筆者希望,相關部門能站出來將事件說清楚,給廣大群眾一個滿意的答復。(文/張雨竹)